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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11

  一、事项名称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提取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

2.提取人I类银行储蓄卡

以上审核材料的信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或共享数据查询到的,提取人不必提供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

(二)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

  、办理时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0534-12329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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