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提取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
2.提取人I类银行储蓄卡。
以上审核材料的信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或共享数据查询到的,提取人不必提供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
(二)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
六、办理时间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
0534-12329。
九、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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