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须知
1.办事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
2.请办事职工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批不通过。
3.目前线上贷款仅限德州市区域内购房办理贷款申请。
4.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为德州市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柜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条件
1.申请人情况:
(1)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2.征信情况:申请日前两年的信用报告中账户状态必
是正常。
(1)显示逾期、冻结、止付、呆账等状态不能申请贷款。
(2)信用报告中一年内连续3次(不含)以上不良记录,或信用报告期内累计超过6次(不含)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3)单身信用报告一年内连续5次(不含)以上不良记录,或信用报告期内累计超过10次(不含)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3.收入情况:公积金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以借款人及配偶所缴的住房公积金近6个月缴存基数的平均值为依据确定月工资收入。配偶已经退休,以其退休金为收入;配偶没有退休又没有缴存公积金,其工资收入视为零。
4.已交足首付款。购买首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30%以上;购买第二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40%以上;
5.具有符合条件的购房手续。购买已办理准入手续的期房,具有两年之内的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发票;购买二手房,已办理过户手续的,具有两年以内的不动产证、发票;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具有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除所购住房外,夫妻双方名下无二套(含)以上住房。
7.夫妻双方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合计不超过两次。
三、办理流程
1.登录“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首页点击【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入网厅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用户登录”。或关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2.登录后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依次选择【业务办理】-【我要贷款】-【贷款申请】,点击【下一步】。
3.在【信息录入】页面选择贷款类型、冲抵方式(选择后不允许修改)、担保类型(如担保类型为担保人类型还需录入担保人姓名和担保人身份证号)、婚姻状况、购房地,办理贷款所属银行、录入还款账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共同借款人、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房屋地址、房屋面积、房屋首付款、房屋主体价格 ,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4.点击【收件扫描】选择电脑上传或手机上传,根据温馨提示依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确认所录信息无误后,提交验证。
6.请等待审核。
四、上传材料
(一)担保人担保:
1.身份证、配偶身份证;
2.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单身证明;
3.税务机打发票;
4.征信报告;
5.担保人身份证。
(二)其他方式担保的:
1.身份证、配偶身份证;
2.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单身证明;
3.税务机打发票;
4.征信报告。
五、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浏览效果,浏览器请使用IE10以上版本或谷歌浏览器(不支持手机端访问)。手机端查询公积金,请关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2.个人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厅,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已在微信公众号修改过密码,登录密码为修改后的密码。
3.目前支持的材料上传方式有两种,其一、打开“收件扫描”后点击“电脑图标”上传,根据温馨提示依次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其二、打开“收件扫描”后用手机扫描屏幕中的二维码,根据提示使用手机依次上传所需证明材料。
4.如有疑问请咨询0534-12329。
网厅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1.登录后进入网厅首页,选择【业务办理】-【我要贷款】。
2.选择【贷款申请】,点击【下一步】。
3.在【信息录入】页面选择贷款类型、冲抵方式(选择后不允许修改)、担保类型(如担保类型为担保人类型还需录入担保人姓名和担保人身份证号)、婚姻状况、购房地,办理贷款所属银行、录入还款账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共同借款人、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房屋地址、房屋面积、房屋首付款、房屋主体价格 ,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4.点击【收件扫描】按钮,选择电脑上传或手机扫一扫上传。在弹出的目录中选择需要上传的材料类型,点击【拍照】按钮即可上传材料,全部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提示提交成功完成材料上传,点击【下一步】。
5.收件扫描完成上传完成提交后,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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