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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27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

《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年满16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主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办理材料

线下办理:申请人身份证;

线上办理:登录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灵活就业开户,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

申请人需与签订《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书》并按规定履行缴存义务。 

五、办理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可到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七、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八、办理时间

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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