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缴存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四、办理材料
线下办理:1.《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比例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经公示后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者工会决议书;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
线上办理:可登录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单位版)办理。
温馨提示:
1.上述表格可登录德州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dzgjj.dezhou.gov.cn)下载。
2.单位没有工会组织的,需要全体在职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在决议书(可附名单)签字按手印。
3.线下办理可到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4.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五、办理机构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可到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七、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八、办理时间
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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