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提取人在购房后,取得房产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即可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公积金中心可以核查到的要件信息提取人可不提供。提取人关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账号,点击我的账户-我的业务-我要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等待审核。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534-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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