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购买高品质住宅和购买现售房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额度统一调整至20万元。多项政策可叠加使用,最高可贷165万元。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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