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力事项编码 | 3714000382101 | ||
| 权力事项名称 |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 | ||
| 权力类别 | 行政强制 | ||
| 实施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实施主体 |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承办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科 |
| 实施对象 | 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前置条件 | ||
| 备注 | |||
版权所有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鲁ICP备05030298号 办公电话:12329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 邮编:253000
鲁公网安备 371492020001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