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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
来源:$content.getAttrByFlatName('laiyuan').value        发布时间:2017-03-02
权力事项编码3714000382101
权力事项名称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
权力类别行政强制

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主体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科
实施对象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前置条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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