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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01

  一、出台背景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多元化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

三、主要内容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含)后,可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即重新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申请变更时公积金贷款正常,无欠缴和逾期贷款。此业务办理当月须正常还款,业务办理后次月生效。公积金贷款存续期内仅限申请一次。

四、其他

上述政策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由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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