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21

一、出台背景

更好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业务,根据《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制定了《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3〕11号);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函》(建金函〔2024〕106号);

(四)《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政办20253);

(五)《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德住金管办〔2025〕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全文包括总则、缴存、提取、贷款、办理渠道和附则章,共计十六条具体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制定本《实施细则》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定义。

)第“缴存”规定灵活就业缴存人的缴存金额缴存频次、缴存方式等内容。

)第“提取”规定了灵活就业人员可灵活提取自主缴存的部分,以及贷款后优先用于还款等内容。

)第“贷款”主要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计算、贷款担保等内容。

(五)第五章“办理渠道”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渠道和咨询电话。

)第“附则”明确《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四、执行时间和有效期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

版权所有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鲁ICP备05030298号 办公电话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邮编:253000

鲁公网安备 371492020001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000061